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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

公费医疗报销有关问答

2011-01-10 14:0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校医院 点击: 收藏本文
1 、哪些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答:由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博士后流动站在学人员。
2、公费医疗报销时间和地点?
答: 报销时间:每周二下午、周三上午
报销地点:医院三楼后座330房间。
3、公费医疗报销截止时间有何具体规定?
答:门诊发票应及时报销。住院发票应在患者出院一个月内报销医药费。当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报销完毕;第四季度所发生诊疗费住院费,在次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4、报销时本人应做好哪些准备?
答:医疗费用报销必须带齐本校病历本、就诊医院病历本、转诊单、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公立医院票据及费用清单(门诊清单、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及疾病诊断书),在规定日期到公医办审核报销。缺少上述材料不予报销。
5、公费医疗对药品的使用有何规定?
答:省直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执行的是粤劳社[2005]121号文
6、公费医疗对取药量有何规定?
答: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10日量,行动不便者可开两周量。中草药限三付药量。离、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14天药量。特别注意:重复开药、提前取药、超量取药均不能报销。
7、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1)外出时发生急症,在就近公立医疗机构救治者,需带急诊诊断书或急诊病历、急诊收费收据、医疗报销专用处方底方、费用明细清单及单位证明,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报销(限急诊本次)
(2)家住校园或校园附近非外出时发生的急症,均在本院救治。若病情需要转院时,由值班医生开具转诊单。自行去外院治疗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3)教职工因工出差,探亲期间发生急症可在就近的一所公立医院诊治,报销时需带急诊诊断书或急诊病历、急诊收费收据、医疗报销专用处方底方、费用明细清单及单位证明,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报销(限急诊本次)
8、如何办理外院住院借款手续?
答: 经批准转外院住院的教职工, 需持住院通知书、校医院转诊单到患者所属院系开具“华南师范大学借款预支款单”,并由所属院系领导与校医院领导签具意见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9、转外院就医有何规定?我校的合约医院有哪些?
答:学校享受公费医疗的各类人员患病须先到校医院就诊,确因病情需要到外院检查、治疗的患者,由校医院相关医师开具转诊单转往合约医院就诊,转诊单在转诊期限内有效。
我校合约医院有: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暨南大学附属华侨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邮电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精神病科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副高以上职工在医疗速诊证上填报的医院也视为合约医院。
10 床位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住院床位费标准:副省级以上人员、老红军、院士160元/天,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人员108元/天,正处级、副处级、副高职称人员60元/天,科级及以下人员43元/天,门急诊留院观察患者10元/天,各类人员因病情特殊需要住监护病房、层流病房报销标准为70元/天。
床位费报销标准


级别
(类别)
副省级以上、
老红军、院士
正、副厅级,
正高级职称
正、副处级,副高职称
科级及以下
门急诊
留院观察
床位费
(元/天)
160
108
60
43
10


11.、个人负担标准如何规定?
答:各类人员自付比例是指在支付了自费部分(公医规定自费)后按各自人员类别报销比例支付,未经批准自行到外院就诊者医疗费不予报销。
(1)各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自负比例


人员类别
在职教职工(包括博士后)
退休教职工
离休人员及院士
定点医院自负比例
门诊
20%
10%
0%
住院
10%
5%
0%
非定点医院自负比例
门诊、住院
50%
50%
20%


(2)各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自负比例计算公式
个人自付的费用﹦(医疗总费用-自费费用-部分自付项目费用)×各类人员自负比例
12、 费用收据丢失该如何办?
答:医疗费用票据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马上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证明。医疗机构有发票底联的,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
13、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超过250元与个人挂钩比例是多少?
答:因病情需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进行检查、治疗的费用(含经批准列入报销范围单项检查、治疗费在250元以上的项目),如CT、MRI等检查。检查结果为阳性,在职职工报销检查费70%,退休职工报销检查费85%;检查结果为阴性(结果阴性包括:正常、未见异常、退行性改变、阴性等)的,报销检查费50%。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在职职工报销治疗费50%,退休职工报销治疗费75%;
15、特殊治疗报销标准有何规定?
答 特殊治疗是指单项费用超过300元的治疗项目。离休职工、院士做冠脉造影术、冠脉支架植入术、冠脉搭桥术、冠脉成形术等昂贵的检查和治疗,使用进口材料,材料费(介入费)报销80%,其他人员报销50%。人工心脏起搏器超过2万以上部分的费用自理,2万以内按规定报销。人工晶体报销300元。人工关节等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按国产价、规定比例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对确无可比国产价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个人自付50%后,按人员类别比例报销。未列入公医报销范围的特殊检查、治疗等项目一律自费。
16 哪些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可参阅附件)
答: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挂号费、诊查费、特护费、特需诊疗费、陪护费、病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医疗咨询费(量表)、查体费、防疫费、急救车费、镶牙费、进口材料补牙费、按摩费、体检费、脱痣费、脱发治疗费、老人斑治疗费、色素沉着治疗费、验光费、整形费等;男女不育不孕检查、治疗费、优生优育遗传病检查费以及性病检查治疗费;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自杀发生的医疗费;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公费医疗规定“报销以外”的费用。
17 还有那些自费项目?
答 广东省公费医疗规定的有关自费项目
(1)应用伽玛刀、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超高速CT(UF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项目。
(2)医疗收费标准未设立项目。
(3)未经卫生、财政、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新开展应用诊疗设备(装置)项目,以及一次性医用材料等。
(4)特殊材料如锁骨下静脉注射器、血管闭合器、缝合器、吻合器、椎体成形器、镇痛泵、微波天线刀头、套管针+气腹针(腹腔镜下手术)、超声刀头、可吸收缝线等不属公费医疗报销范围,费用自理。对于血管支架治疗,目前仅限于冠状动脉的治疗,对于其它部分血管,如颈内动脉、颅内血管支架、弹簧植入术,仅可报销手术费用,材料费一律自负。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自费范围。
(5)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及劳务费。
18 我校对家属的统筹医疗有何规定?
答 我校享受统筹医疗的家属,在本院门诊报销70%,转诊到校外问诊与住院报销医疗费50%,凡统筹家属因病住院,每年限额报销累计3000元。统筹医疗不负担校外医院价格超过50元(含)的各种仪器检查,不负担各种昂贵的手术费用。
19 对血液制品的使用有何限定?
答 我校对血液制品特别规定;抢救病人使用人血白蛋白在时,限额使用两支,报销70%,超过两支的费用自负.
公费医疗咨询电话?
答: 公医办公室电话:85215406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马老师(只周三,住院)
公费医疗不予支付的用药范围
编号   说          明
1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   血液制品(白蛋白)(特殊适应症为急救、抢救,每个患者在住院期间只给予一次性按规定报销2支白蛋白费用)
6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范围外的药品
7   自购或外配药品
公费医疗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生活服务设施费用


编号
类别
具 体 例 举
挂号费、诊金费、院外会诊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
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出诊费、担架员随救护车出诊费
空调费、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自带风扇电费、洗头加电吹风费
陪护费、陪人床费、护工费、洗理费、洗头费、防褥疮气垫床费、床上浴费、中药煎药费(含药引子费)、尿布费、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
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费、口盅费、餐具、牙具费、日常清洁卫生费、卫生塑料袋费、拖鞋费、卫生纸费、排尿排粪器具费、排污费、押瓶费等)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痣、雀斑、老人斑、腋臭、粉刺,激光美容平疣,治疗皮赘、脂溢性角化症、白发、脱发,洁齿、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全口义齿、局部义齿)、验光配眼镜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检查、出境体检等费用
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各种保健性医疗费用、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护膝带、药枕、药垫、腰围、子宫拖等)
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疗材料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近视眼矫形术
气功疗法、体操费、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药物蒸汽室治疗费、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治疗、磁疗等治疗项目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别保险费(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植入手术的保险费)、各种滞纳金等
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酗酒、性病、戒毒、自杀、自残、故意自伤(精神病人除外)等
由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