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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门诊慢性病

2015-02-06 15:4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校医院 点击: 收藏本文

 

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
 
华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13种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的治疗资格: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具有糖尿病1种病种诊断资格。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门诊指定慢性病的,须经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应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人员类别
社区、指定基层
其他医疗机构
(非社区、非指定基层)
在职/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85%
65%
城乡居民
70%
50%

月度最高支付限额

人员类别
每病种(元/人月)
在职/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150
城乡居民
50

注: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门慢待遇享受
 
每个病人最多选择其中3个门慢病种,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慢医保待遇。
 
天河区石牌街华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
欢迎广大参保人员到我中心定点!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注:宣传材料如与市医保政策有出入,以市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