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医管理 » 公费医疗 »

公费医疗

【公医报销指引】

2025-04-01 09:0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校医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一、门诊医疗费报销

1. 门诊报销时间及报销地址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校医院3楼319室,每周二下午2:30~4:30周三上午800~1130。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大学城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生活北区20栋一楼)活动室1(103室),每月第一、二、三周周四上午9:00~11:00

·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南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原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15室),每月第四周下午2:00~4:30

寒暑假及公众假期停止报销,大学城、南海校园报销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周如报销时间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2. 门诊报销请带齐以下5项材料:

· l教职工请携带《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医疗病历本》

· l校医院主诊医生开具的《转诊单》

· l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院收费票据(如为电子发票需自行打印出收费票据)

· l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如为电子明细需自行打印)

· l如有CT、MRI检查须出示报告结果,外出急症就医须出示相关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

3. 门诊医疗票据报销流程

公医报销1.png 

                                   

 

 

 

 

 

 

 

 

 







注:各校区门诊报销流程具体以现场指引为准。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1. 住院报销时间及报销地址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校医院3楼323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 住院报销请带齐以下5项材料:

· 教职工请携带《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医疗病历本》

· 校医院主诊医生开具的《转诊单》

· 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院收费票据(如为电子发票需自行打印出收费票据)

·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如为电子明细需自行打印)

· 出院记录

3.住院医疗票据报销流程

 公医报销2.png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患病,原则上规定在校医院首诊。转诊单作为医药费报销凭证,转诊一次,报销一次(转诊时效为一个月)。

(2)口腔科门诊医疗费须先到校医院口腔科审核费用清单后再按照门诊医疗票据报销流程报销

(3)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在规定范围内的大型医疗仪器检查(CT、MR等),需经校医院负责人批准同意

(4)报销期限:报销单据一年内有效,过期不予报销。

(5)住院费用报销提交报销材料至石牌校园校医院323室审核,15个工作日后取回资料,带已签字的发票到学校财务处报销。